2025年11月13日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欢迎您来访 ! 内部办公
首页 行业资讯 技术期刊 技术标准 技术会议 技术培训 技术咨询 检验测试 科技动态 网络党校 关于我们 图书馆检索
  • 1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首页>行业资讯>云南:2025年全部退出水泥行业“限制类”产能->正文
云南:2025年全部退出水泥行业“限制类”产能

类别:行业资讯   日期:2021-10-15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点击率:9480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对水泥等行业提出要求摘要如下:

以钢铁(炼钢、炼铁、铁合金)、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粉磨站、石灰窑)、石化化工(焦炭、电石、黄磷、烧碱)、有色金属(电解铝、铜铅锌锡冶炼)等行业为重点,运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以钢铁(炼钢、炼铁、铁合金)、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粉磨站、石灰窑)、石化化工(焦炭、电石、黄磷)、有色金属(电解铝、铜铅锌锡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摸底排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限制类”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分行业制定“限制类”产能退出方案,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退出。

对国家明确要求进行产能总量控制的钢铁(炼钢、炼铁)、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有色金属(电解铝)、石化化工(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焦炭、黄磷)等行业,通过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在严控增量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存量产能改造提升。

根据国家价格政策有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石、烧碱、铁合金、黄磷、锌冶炼等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产能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执行阶梯电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存量产能改造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起草了《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告内容

《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公告时间

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1月12日。

三、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意见建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箱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及电话:彭云龙、缪聃  0871-63512714、63512693

传 真:0871-63513084

电子邮箱:ynsgxtcyc@163.com

附件:《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13日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行业资讯 组织机构 技术期刊 技术会议
技术培训 技术标准 技术咨询 检验测试
国家建材图书馆 科技动态 关于我们
        技术培训 更多>>  
        技术会议 更多>>  

京ICP备06011358号-20
主办单位: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联系方式:010-51164608 技术支持:010-65761182
地址: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
Copyright © 2003 - 国家建材技术图书馆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