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欢迎您来访 ! 内部办公
首页 行业资讯 技术期刊 技术标准 技术会议 技术培训 技术咨询 检验测试 科技动态 网络党校 关于我们 图书馆检索
  • 1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首页>行业资讯>行业>所有类别>高法要求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 法院 企业 指导>正文
高法要求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类别:行业资讯|行业|所有类别   日期:2014-6-17     来源:网络   点击率:92460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司法审判工作在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重要职能作用,依法有序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意见》分6个方面,共21条。

  《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依法保障企业兼并重组政策的顺利实施。各级法院要依法及时受理审理兼并重组相关案件,无法定理由不得拒绝受理,不得拖延审理。要按照利益衡平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冲突。

  《意见》强调,各级法院要强化商事审判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树立平等保护意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积极参与企业兼并重组,最大限度地激发非公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同时,要依法正确审理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案件,加强国有资产保护,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范和避免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

  《意见》还强调,要充分发挥企业清算程序和破产程序在淘汰落后企业或产能方面的法律功能,依法受理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督促市场主体有序退出。要有效发挥破产重整程序的特殊功能,促进企业资源的流转利用,帮助企业压缩和合并过剩产能,防止借破产重整逃避债务、不当耗费社会资源,避免重整程序空转。

  《意见》强调,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中要及时发现和注意倾听兼并重组企业职工的利益诉求,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相关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效防范兼并重组行为侵害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行业资讯 组织机构 技术期刊 技术会议
技术培训 技术标准 技术咨询 检验测试
国家建材图书馆 科技动态 关于我们
        技术培训 更多>>  
        技术会议 更多>>  

京ICP备06011358号-20
主办单位: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联系方式:010-51164608 技术支持:010-65761182
地址: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
Copyright © 2003 - 国家建材技术图书馆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