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欢迎您来访 ! 内部办公
首页 行业资讯 技术期刊 技术标准 技术会议 技术培训 技术咨询 检验测试 科技动态 网络党校 关于我们 图书馆检索
  • 1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首页>行业资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限期整治215家水泥企业-周边 地区 重点 行业 大气>正文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限期整治215家水泥企业

类别:行业资讯   日期:2014-7-30     来源:网络   点击率:31740        

  

  近日,环保部关于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方案称,决定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简称四个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行动。

  

  方案提出,加大水泥企业脱硝除尘改造力度。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应进行升级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水泥企业生产、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应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2015年7月1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完成155条、42.4万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完成60家水泥企业除尘综合治理。据统计,此方案中涉及的2014年水泥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企业共215家,其中河北省治理力度最大,企业数量达到82家。

  

  方案还提出,将加快火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抓紧钢铁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建设,推进平板玻璃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环保监控设施建设。

  

  在方案中还提到严格考核问责规定。将各地和企业集团四个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情况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范畴。2015年1月,逐一核查电力、钢铁、平板玻璃项目完成情况;2015年7月,逐一核查水泥项目完成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依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企业业绩管理。向社会公告不达标企业名单,按《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行业资讯 组织机构 技术期刊 技术会议
技术培训 技术标准 技术咨询 检验测试
国家建材图书馆 科技动态 关于我们
        技术培训 更多>>  
        技术会议 更多>>  

京ICP备06011358号-20
主办单位: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联系方式:010-51164608 技术支持:010-65761182
地址: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
Copyright © 2003 - 国家建材技术图书馆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